接闽教高(2016)45号文通知,认定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检查结果为“合格”。
12月1日上午福建省教育厅执法检查组对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访谈座谈、查阅档案和随机抽检等方式,依法查阅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制度和档案材料,以及近三年授予学位人员信息。
执法检查组肯定了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制度健全、有章可循。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制定本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实施细则,制订了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较强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2、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程序规范、过程严格。能严格依法依规对学位申请者的学业条件、学术要求、授予条件等进行审核,学位授予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