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2023级函授专升本陈良芬等11位学生,于2023年、2024年申请办理了休学一年的手续,现上述11位学生休学期已满,本应于2025年3月份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缴纳学费。我院将情况通知教学点后,教学点已多次联系、催促这些学生办理复学手续,但这些学生至今仍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并缴纳学费。
根据《福建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第(四)点“学生在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的规定。经我院研究决定,拟同意陈良芬等11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4日
联系电话:0591-22863183、22863460
福建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