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福工大〔2024〕继教16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办学单位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书面向办学单位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未经请假超过两周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经研究,拟对2026级非脱产新生黄剑涛等21 位同学做出放弃入学资格的决定。
现予以公示!
公示说明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1日
(二)联系电话:0591-22863183、22863462
(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福建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附件:2026级非脱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21人).docx
福建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