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闽工院[2017]继教2号
关于督促做好2017年度福建工程学院
泉州长龙函授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州长龙教学点及该教学点全体函授学生:
因泉州长龙函授教学点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改进,为进一步督促该教学点履行责任和义务,并保障学生所缴学费切实用于各项教学运行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和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经与长龙教学点协商,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督促做好该教学点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促做好该教学点2017年度学费缴交工作
主办校督促长龙教学点负责通知该教学点全体函授学生,将2017年度学费直接存入主办校指定帐户,并请学员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超过缴费截止时间未缴费者视为未注册
2.开户银行和账号
开户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开户帐号:140202810960001774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晋安支行
3.为便于查询和核对,并开具票据,学员转账时必须要备注:学号+学生姓名+联系方式,并妥善保存转账凭证
4.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1680元。
二、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长龙教学点应根据我院《关于2017年第一学期校外函授教学点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学期课程面授、考试安排,务必于4月30日前将课程面授和考试时间安排表通知到每位学员,并在5月底完成本学期课程面授工作。
三、做好2017届毕业生工作
做好2017届毕业生登记、毕业生档案管理、学籍卡移交、学费结算、毕业证核发等工作。
特此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14日
长龙函授教学点 教学管理 通知
主送:泉州长龙函授教学点
抄送:王乾廷副校长、校纪委办公室、计财处、归档